| 甘肃省科技成果鉴定 |
| 服务对象 |
科研院所、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和个人 |
| 办理依据 |
《科学技术评价办法》、《科技成果鉴定规程》“甘肃省关于贯彻实施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》的暂行规定”等 |
| 办理条件 |
符合《办理依据》的科技成果 |
| 办理程序 |
1、申报单位按要求下载并填写申报书,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及附件,逐级上报; |
| 2、申请鉴定单位初审、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任务下达部门等审查签章后,申请鉴定单位将申请表报省科技厅; |
| 3、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经形式审查后,决定鉴定形式,组成鉴定委员会并组织鉴定。 |
| 需要提交材料 |
一、《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》(《软科学成果评审申请表》)一式四份; |
| 二、工作报告一份(介绍项目来源渠道、项目编号、资助经费;概述立题研究的目的意义、研究起止时间、各研究阶段的进展情况、经费使用情况、课题组成员简况); |
| 三、技术研究报告一份(技术路线方案论证、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关键、研究结论、技术创新点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、技术成熟程度、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和对科技进步的意义、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、存在的问题、知识产权状况)。 |
| 四、附件: |
| 1、科技查新报告; |
| 2、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试验、测试记录报告; |
| 3、设计与工艺图纸; |
| 4、质量标准(企业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、国际标准); |
| 5、用户使用报告,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证明; |
| 6、发表的论文、专著; |
| 7、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特殊行业的科技成果,需有关主管机关出具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必须去得的有关许可证或有关检测报告; |
| 8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。 |
| 收费标准 |
免费 |
| 办理时限 |
以《办理依据》公布时间 |
| 办理处室 |
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(计划内项目主管业务处,计划外项目成果与技术市场处) |
| 咨询电话 |
0931-8882167、8885131、8877329 |
| 办理地点 |
兰州市庆阳路16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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